为全面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》教师厅﹝2017﹞2号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,做好我校2017年“国培计划”项目实施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目标
围绕提升教师培训团队的培训能力、教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,通过集中研修、跟岗实践、返岗实践、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培训,使其胜任送教下乡、网络研修、校本研修培训指导与管理任务,为项目县打造一支“用得上,干得好”高素质乡村教师培训团队。我校2017年“国培计划”工作重点:“国培计划(2015)”县级教师培训团队以“巩固提升”为核心,凝练总结,展示成果,参训学员成为合格的“培训者”;“国培计划(2017)”乡村教师培训团队重点引导学员明确培训目标,掌握培训内容方式,提升培训能力,为成为骨干培训者奠定基础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组织实施“国培计划(2015)”5个项目县340名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和“国培计划(2017)”6个项目县200名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的培训。
(二)根据项目县的需求,配合教务处及相关学院做好选派师范生到项目县顶岗实习工作。
(三)与项目县共同完成“国培计划(2015)”县级教师培训团队“总结提升”环节的研修工作(在项目县进行)。
(四)继续协助项目县,组织实施好年度“送教下乡”工作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第一批培训学科(2017年新学员):学前教育、小学语文、小学数学、初中物理,共200人。
1、楚雄师院集中培训及跟岗研修时间;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 11月5日。共20天,其中,到中小学幼儿园跟岗研修5天。
2、返岗实践时间: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 3月6日,100天(含学员开展送教下乡)。返岗期间,由学科负责人牵头,组织专家团队到学员返岗实践学校现场指导不少于3次,协助项目县送教下乡,组织楚雄城区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送教现场指导。
3、总结提升:2018年集中研修前5天。
(二)第二批培训学科:初中学段12个学科(语文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英语、生物、音乐、美术、体育、地理、品德与社会、历史)、学前教育和小学学段9学科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音乐、美术、体育、科学、品德与社会)共21个学科340人。
1、楚雄师院集中培训及跟岗研修时间: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 11月25日,共20天,其中,到中小学幼儿园跟岗研修5天。
2、返岗实践时间:2017年11月26日至2018年 4月26日,100天(含学员开展送教下乡)。返岗期间,由学科负责人牵头,组织专家团队到学员返岗实践学校现场指导不少于3次,协助项目县送教下乡,组织楚雄城区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送教现场指导。
3、总结提升:2018年1月至3月期间进行,地点安排在各项目县,项目县根据楚雄师院的要求具体实施,楚雄师院组织专家团队现场指导,经费由楚雄师院承担。
(三)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
1、2017年我校选派441人顶岗实习生,其中,临翔区105人,永平县75人,牟定县120人,贡山县44人,泸水市66人,双柏县30人。
2、2017年9月4日—10月7日,各二级学院组织岗前培训。
3、2017年10月8日—2018年1月11日,师范生在项目县顶岗实习,1月12日返校,由学校国培项目办统一安排专车接送。
4、顶岗实习期间,教学实习指导主要由实习学校负责,各相关学院只负责网络远程指导,不派指导教师到项目县具体指导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在学校“国培计划”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各成员单位要明确项目管理,切实履行职责,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、方案研制、资源调配、后勤保障、顶岗实习生选派及管理等工作;进一步完善与教育行政部门、中小学幼儿园、参训学员间的“联合立项、分工负责、协作推进”的工作机制,确保项目管理落到实处。
(二)精心设计培训方案。依据“国培计划”课程标准,诊断分析乡村教师培训需求,系统设计递进式的培训课程。在课程内容结构上,培训专业类课程不少于50%,学科教研类课程不少于30%;在课程性质方面,实践类课程不少于50%。
(三)创新培训方式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创新培训模式,促进参训教师边学习、边实践、边提升,实现学用结合。推行集中面授、网络研修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。
(四)整合优质培训资源。进一步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,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,完善首席专家制度。充分运用教育部和云南省的“国培计划”专家库成员,提高聘请“云岭教学名师”和一线优秀教师的比例。
(五)抓好培训成果产出。从学员的研修作业中提炼一批生成性资源,作为培训成果生成培训课程。
(六)加强培训过程管理。项目成员单位要在学校“国培计划”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,加强培训教学实施、顶岗实习生,后勤安全、经费使用的管理,确保项目顺利进行。
(七)严格经费使用管理。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《楚雄师范学院“国培计划”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专项管理、单独核算、专款专用。实行严格的预决算制度,自觉接受财政、教育、审计、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楚雄师范学院
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